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执行,补充规定www.694.co
发文标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正确执行两个“补充规定”的通知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文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 制作 贩卖 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通知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文 号:高法明电[1988]7号
发文单位:最高法
文号:高法明电[1988]7号
发布日期:1988-1-27
文号:高法明电[1991]1号
发布日期:1988-1-27
执行日期:1988-1-27
发布日期:1991-1-7
执行日期:1988-1-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执行,补充规定www.694.com:。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
执行日期:1991-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自1988年1月21日起公布施行。为了正确执行这两个“补充规定”,特作如下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解放军军事法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自1988年1月21日起公布施行。为了正确执行这两个“补充规定”,特作如下通知:
一、对在两个“补充规定”公布施行后发生的案件,依照两个“补充规定”的规定办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于1990年12月28日公布施行。为了正确执行这个《决定》,特作如下通知:一、对在《决定》公布施行后发生的案件,依照《决定》的规定办理。
一、对在两个“补充规定”公布施行后发生的案件,依照两个“补充规定”的规定办理。
二、在两个“补充规定”公布施行前发生的、已由人民法院依照当时的www.694.com ,法律规定作出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的案件,不再变动。
二、对在《决定》公布施行前发生、公布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依照刑法第九条规定的原则办理。
二、在两个“补充规定”公布施行前发生的、已由人民法院依照当时的法律规定作出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的案件,不再变动。
三、对在两个“补充规定”公布施行前发生,公布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依照刑法第九条规定的原则办理。
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淫秽物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二条处罚的犯罪行为,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均不再以投机倒把罪论处,应依照《决定》第二条中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在两个“补充规定”公布施行前发生,公布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依照刑法第九条规定的原则办理。
1988年1月27日
三、在《决定》公布施行前发生的、已由人民法院依照当时的法律规定作出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的案件,不再变动。
1988年1月27日